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 審計署日前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緊緊盯住財政資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設、銀行貸款發放、土地和礦產資源出讓轉讓、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重點環節,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紀問題的揭示力度。
  審計署日前在部署審計機關反腐倡廉工作時提出,各級審計機關應發揮好反腐敗“尖兵”“利劍”作用,嚴肅揭露和查處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騙取侵占、奢侈浪費、毀損資源、破壞環境、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不放過任何疑點;對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無論涉及誰,絕不迴避、不退縮、不手軟,堅決查深查透查實。
  審計發現,當前,在一些重點環節極易滋生腐敗現象,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易發多發。如在銀行貸款發放環節,一些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和財經主管部門人員利用金融資源分配權力設租尋租;在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方面,企業下屬單位違法違紀問題比較嚴重,其主要負責人頻頻涉案,作案手法更加隱蔽。
  2013年,審計機關堅持抓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打擊和懲處腐敗,為國家輓回了大量經濟損失。1到11月,全國審計機關移送違法違紀案件線索1400多件,並協助紀檢監察及司法機關查處了一批重特大腐敗案件。
  (原標題:審計署:重點查處五個環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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