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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規模擴大、戰線拉長、參與電商增多,人們從“雙十一”中讀到了“虛假折扣”、“價格戰”、“賣噱頭”、“瘋狂”等詞彙,“雙十一”正在被打上負面烙印。
  發起者的初衷是為了企業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發展至今日“雙十一”已經成為電商、賣家、消費者共贏的“人造購物節”。無論是對於個人、相關企業還是服務業而言,這個購物節都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
  一個令人憂心的現實是,狂歡背後隱藏著諸多風險且有擴大之勢。據統計,2013年“雙十一”狂購後退貨率達25%,部分商家甚至高達40%。除此之外,房地產、互聯網理財、基金等複雜產品的登陸更讓“雙十一”變得不那麼容易看明白。
  六年來,“雙十一”當日的支付寶交易額翻了數百倍,參與者不計其數。應該說,規模的爆髮式增長以及產品的快速全覆蓋帶來了巨大挑戰,商家、消費者、監管者都需要適應。
  今年是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出台的第一年。對消費者來說,有了法律後盾,在理性消費的同時,應把法律作為保障自身權益最有力的武器。而電商應多從消費者角度出發,把好商品的質量關和售後服務關。監管者則需儘快跟進,全方位凈化網絡購物環境,讓網絡購物節能夠健康地走下去。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
  (原標題:“雙十一”走好需監管保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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